服务工作质量标准
本标准是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工作的最低标准。明确外包工作的最低行动要求,以客户称心的、可以感知的服务质量保证客户对我们服务的满意度。本标准主要从“服务反应速度、服务制度、服务误差率”三个方面进行界定。
一、服务反应速度
1.必须在收到《派遣员工上岗确认表》后3个工作日内与派遣员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,并将用工形式告知派遣员工。
2.关于员工签约情况反馈,必须于签约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员工签约情况反馈给客户。
3.在入职员工办理各类保险的基本资料齐备的前提下,保证30天内为员工办理保险。
4.员工社保办理出现问题(如缴不进等情况),必须在发现问题后的3个工作日内,将情况汇总并反馈给客户。
5.员工与客户发生纠纷时,从接到信息到派出专人介入处理的时间限制在3小时内。
6.接到员工或客户投诉时,从接到投诉到“初次回复”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。
7.员工发生工伤时,从接到消息到派出专人介入处理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。
8.员工发生工伤后的30天以内,以书面形式将工伤发生经过报送并办理工伤申报、工伤医疗期确定、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等手续。
9.在24小时内将员工工伤申报信息反馈给客户。
10.员工离职:在员工各种日常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备前提下,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员工退工手续的办理,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客户。
11.员工离职时,如遇到社保、档案转移等情况,在各种资料齐备的前提下,承诺30天内办理完毕。
12.接到客户随机抽查服务数据或服务状况的正式需求后,必须在3个工作日向客户提供所需文件。
13.接到客户招聘员工的正式招聘需求时,提供侯选人所用的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。
二、服务频度
1.每两月一次提供《派遣服务报告》给客户。
2.每两月一次汇总员工社会保险(公积金)相关信息,提供给客户。
3.每月一次拜访客户,进行自我服务监察。
4.每季度召开一次派遣员工座谈会。
三、 服务误差率
1.在每月服务工作中,发生人员数量误差必须低于当月员工数量的1‰。
2.在每月计算费用时,发生员工社保计算和缴纳的误差量必须低于当月员工数量的1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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