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派遣三方的职责
用人单位与派遣中心须本着双方平等、合作服务的原则,共同履行好《劳务合同》;派遣员工须本着主人翁的态度履行《员工劳动合同》、积极做好本职工作。
对派遣中心而言,其职责是:
1、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,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。
2、督促用人单位对劳务服务岗位的设施、设备进行及时维修、保养,以保证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安全及工作正常运转;督促用人单位保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。
3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制定具体的派遣人员管理规定,规定派遣人员的业务和服务工作,监督其工作质量。
4、及时处理和协调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。
对派遣员工而言,其职责是:
1、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,必须按照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和业务的管理规章制度、岗位职责、业务操作规程作业,严格遵守劳动纪律,忠于职守。
2、服从用人单位合理的工作调配,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。
3、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。
4、按照派遣中心和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办理相关离职、辞职手续。
5、接受派遣中心和用人单位思想教育、劳动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。
对用人单位而言,其职责是:
1、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、卫生条件,对劳务服务岗位的设施、设备进行及时维修、保养,以保证派遣员工工作的安全及正常运转。
2、及时为派遣人员的劳务支付报酬,并对派遣中心支付相关的服务费、管理费。
3、对派遣人员实行上岗后非定期业务培训,并负责培训费用。
4、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办理录用、退工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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